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价格维权热点

市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消费当心促销陷阱

来源: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7-08-02 字号 颜色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消费高峰也随之而来。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切忌冲动,当心商家的促销陷阱;外出旅游当心超低报价,警惕服务缩水。

节日期间,各大商场、超市都会开展商品促销活动,谨防促销陷阱。买一送一100元送50等活动,看似优惠,实际上则是让消费者再次消费的诱饵。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应着重考虑自己实际需要,不要仅仅因为有优惠而去购买并不需要的物品。商家促销花样繁多,或虚构原价将价格明降暗升,或借机销售滞销商品,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另外,不少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环节上设置附加条件,增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不合理规定,如特价、惊爆价所赠优惠券仅限本商场某专柜使用本次优惠商品数量有限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等,这些行为均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要敢于与商家交涉,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外出旅行是许多家庭的首选,谨防旅游陷阱。消费者应选择有合法资格、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客源较丰富、消费者信得过的旅行社,并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做到明明白白旅游,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一些旅行社经常利用超低报价和黄金线路来吸引消费,实际上有些旅游产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已经大幅缩水。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标准、自费事项、安全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旅途中对导游安排的购物和添加的游玩项目应理性选择,不要盲目接受。购物要慎重,观察所售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是否明码标价、查询促销商品的原价是否有降价前的真实销售记录,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正规发票,以备维权时的证据材料。

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理性应对赠券、打折、返现金等促销诱惑;在商场超市集中购物后,要认真核对购物小票和正规发票,购物小票和发票的内容要齐全、具体并妥善保存,购物后如发现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情形时,消费者应对商品与对应的商品标价签、虚假优惠宣传内容进行现场拍照和录音、录像,可现场或者事后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理性地维护价格权益。